看新聞"房產過戶給孩子拆分贈與免繳一毛稅"?

文章出處:蘋果日報https://tw.finance.appledaily.com/realtime/20180420/1337968/

如以上新聞,強調房產過戶給下一代,用分年贈與方式,可以免稅。但贈與房屋土地,應要注意的事情是,除了贈與稅要注意之外,還有一個「土地增值稅」要繳交。

土地增值稅原本用意是國父孫中山倡導的「漲價歸公」,因為土地不滅,土地會漲價大多由於政府(公)的基礎建設增值,非由持有人(私)關係。因此土地漲價訴求歸於國庫。當然現在這樣的概念也不盡然完全符合國情,因為土增稅,持有人不願意將土地處分的情形也大有人在。未來土增稅的改革,勢必是其中一個項目。

土增稅目前只有「繼承」的時候可以先免繳稅,而且計算前次移轉現值可以由繼承當時的土地公告現值計算,也就是說之後如果買賣可以扣比較多,繳的稅就比較少

如果用「贈與」方式轉移,僅能用贈與人很久以前取得的公告現值去計算,就扣比較少,算起來的土增稅就會比較多喔。如下圖

 

贈與遺產時的土增稅

 

而且繼承遺產稅可扣的額度比較多(約2000萬左右),贈與一年一贈與人可以扣的免稅額度只有220萬。

因此,新聞應該是特別指贈與稅免稅,而且可以公告現值(較低),而忽略了還有另一個稅要繳交。在財產轉移上,財務顧問會比較建議除了有信託財產的需求(指定轉移),一般而言土地不會直接做贈與的處分,因為稅上會比較多,而且轉移後沒有控制權,應多注意。

對移轉土地有什麼稅務,想多了解可以參考國稅局網站,如下

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web/ETW118W/CON/408/9042674724852701929

土地增值稅的國稅局網站如下,找機會我來做個秒懂版

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18W/CON/407/8928660203938282015?tagCode=LtaxManual3

如有什麼不足的地方,請多包涵。有問題可以留言給我,我會盡快答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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